河南司法警官職業(yè)學院-獎 / 助學金政策
院校招生辦公室
學院建立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為主,校內(nèi)資助為輔的多元獎勵資助體系。
(一)國家獎學金:各方面表現(xiàn)特別突出的二、三年級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家庭經(jīng)濟困難、品學兼優(yōu)的二、三年級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三)國家助學金: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具體標準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圍內(nèi)自主確定,可以分為2—3檔。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四)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分為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可向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辦理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或向戶籍所在縣(市、區(qū)、旗)的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五)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軍士(原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標準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代償或減免。
(六)學院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yōu)的二、三年級學生。分三個等次: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學年1000元,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學年800元,三等獎學金每生每學年500元。
(七)臨時困難補助:用于資助因突發(fā)情況(包括因病、人身意外、自然災害等)導致家庭經(jīng)濟出現(xiàn)臨時性困難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提交佐證材料,經(jīng)系部初審,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復核后,上報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發(fā)放補助。
(八)勤工助學:學院設有勤工助學崗位,選聘家庭困難的學生上崗,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資助標準暫定為12元/小時,每月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九)綠色通道:家庭經(jīng)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學院迎新系統(tǒng)的“綠色通道”模塊,辦理快速入學手續(xù)。入學后,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根據(jù)學生具體情況指導各系進行困難認定,并采取助學貸款、國家獎助學金、學費減免等措施給予資助。
(十)其他校內(nèi)資助:我院針對原建檔立卡等困難學生開展各類“送溫暖”活動,包括:發(fā)放返鄉(xiāng)補助、越冬補貼、慰問困難學生家庭及假期留校困難學生等,切實將精準資助落到實處。
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