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商貿旅游職業(yè)學院-2025年對口招生章程
院校招生辦公室
第一章 總 則
為深化職業(yè)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拓寬優(yōu)秀人才選拔渠道,促進學生素質教育的全面提高,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320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對口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二條 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規(guī)定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行為的若干規(guī)定》(試行)的要求,嚴格招生程序,進一步規(guī)范對口招生的報名、宣傳和錄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鄭州商貿旅游職業(yè)學院是在2011年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yè)院校。
第四條 學校全稱:鄭州商貿旅游職業(yè)學院(Zhengzhou Vocational College of Commerce & Tourism);辦學層次:高職(??疲?;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yè)學校;學校目前有中原校區(qū)(鄭州市中原區(qū)建設西路347號)、新密校區(qū)(鄭州市新密市未來大道1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宜。
第四章 招生對象
第七條 具有我省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籍的2025年應屆中職畢業(yè)生。非豫戶籍一年制中職畢業(yè)生(隨遷子女除外)不得參加我省對口招生。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對口招生考試成績?yōu)橐罁?,全面衡量,擇?yōu)錄取。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工作要求,實施“ 陽光工程”,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的規(guī)定進行錄取。
第十條 我校根據對口招生考試成績,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優(yōu)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yè)志愿;考生所有專業(yè)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同意專業(yè)調劑,可調劑到招生專業(yè)大類內的其他專業(yè),若不同意專業(yè)調劑,作退檔處理。按平等志愿投檔錄取時,對于總分相同的考生,中職類專業(yè)依次按語文·英語(合卷)數學成績排序;教育類專業(yè)依次按語文(幼師語文)、數學(幼師數學)成績排序。投檔錄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進行征集志愿。
第十一條 按照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賦分的政策執(zhí)行。
第十二條 新生持學校發(fā)放的錄取通知書在規(guī)定時間內來校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到學生處備案。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將依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fā)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 各專業(yè)教學使用外語語種為英語,錄取時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五條 各專業(yè)錄取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章 學費、住宿費及獎助措施
第十六條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專業(yè)收費與同類非校企合作專業(yè)相同,學?;蚱髽I(yè)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職業(yè)技能培訓費、就業(yè)委托費等名目費用,如有亂收費情況請撥打學校監(jiān)督電話:0371-67822631。
第十七條 專業(yè)設置:2025年學校對口招生專業(yè)和學費詳見附件,住宿費:1500元/生·學年。
第十八條 獎助措施:國家獎助學金、助學貸款、兵役資助、學校資助。
1.國家獎助學金: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異、綜合素質突出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可提出申請國家獎學金,經評選通過,一次性獎勵10000元;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yōu)異、家庭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可提出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經評選通過,一次性獎勵6000元;國家助學金分為三等,資助標準分別為4600元/年、3700元/年、2800元/年,每年評選一次。國家獎助學金的評審工作于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后啟動,10月10日前完成評審,12月30日前完成發(fā)放。其中,對國家獎學金獲得者頒發(fā)國家統(tǒng)一印制的獎勵證書,對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頒發(fā)省級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獎勵證書,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2.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幫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的銀行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國家助學貸款分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可在入學前向戶籍所在縣(市、區(qū))的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在入校后,向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辦理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學生同一學年內不能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高校國家助學貸款。
3.兵役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的學生,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guī)定錄取的我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實行學費減免;對退役后,自主就業(yè),通過全國統(tǒng)一高考考入我校并到校報到的入學新生,實行學費減免。
4.學校資助:由學校出資設立。學校資助項目包含學校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及學校其他資助項目。
(1)學校獎學金:由學校出資設立。用于獎勵思想政治覺悟較高、遵紀守法、學習態(tài)度端正、舉止文明、誠實守信的優(yōu)秀學生。
(2)學校助學金:用于資助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勤工助學:為了培養(yǎng)學生自立自強、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我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時間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寒暑假勤工助學時間可根據學校的具體情況適當延長。
(4)特殊困難補助:特殊困難補助主要用于幫助我校部分家庭經濟特殊困難學生解決學習、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性、突發(fā)性、臨時性的經濟困難。我校在籍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以及臨時發(fā)生重大變故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影響學業(yè)的學生均可申請。
(5)其他資助項目:其他資助項目主要為解決經濟困難學生的臨時生活問題,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資助種類主要有學習用品、生活用品、軍訓服、書籍、被褥等基本生活用品資助,愛心棉衣等御寒衣物資助等,視學生需求發(fā)放。
第七章 學歷證書
第十九條 學生在學習期限內,學完人才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課程,經考試考核合格后,頒發(fā)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
第二十條 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鄭州商貿旅游職業(yè)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疲?。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凡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九章 其 它
第二十三條 招生咨詢方式及通信地址:咨詢電話:0371—67822631/67822632;監(jiān)督電話:0371—68559096;傳真:0371—67789995;學校網址:http://www.zzvcct.edu.cn/;聯(lián)系地址:鄭州市中原區(qū)建設西路347號;郵編:450042。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校招生辦公室。
2025年對口批次招生專業(yè)(招生代碼:6386) |
||||||||
序號 |
專業(yè)名稱 |
專業(yè)代碼 |
類型 |
培養(yǎng)類型 |
學制 |
所屬學科門類 |
學費(元/年) |
方向 |
1 |
電子商務 |
530701 |
對口 |
全日制 |
3年 |
理工類 |
12800 |
|
2 |
旅游管理 |
540101 |
對口 |
全日制 |
3年 |
文科類 |
12800 |
|
3 |
視覺傳達設計 |
550102 |
對口 |
全日制 |
3年 |
藝術類 |
13800 |
|
4 |
人工智能技術應用 |
510209 |
對口 |
全日制 |
3年 |
理工類 |
13800 |
|
5 |
大數據技術 |
510205 |
對口 |
全日制 |
3年 |
理工類 |
13800 |
|
6 |
數字媒體技術 |
510204 |
對口 |
全日制 |
3年 |
理工類 |
13800 |
影視后期制作 |
7 |
軟件技術 |
510203 |
對口 |
全日制 |
3年 |
理工類 |
13800 |
|
8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510201 |
對口 |
全日制 |
3年 |
理工類 |
13800 |
|
9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510202 |
對口 |
全日制 |
3年 |
理工類 |
13800 |
|
10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460702 |
對口 |
全日制 |
3年 |
理工類 |
13800 |
|
11 |
智能網聯(lián)汽車技術 |
460704 |
對口 |
全日制 |
3年 |
理工類 |
13800 |
|
12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460301 |
對口 |
全日制 |
3年 |
理工類 |
13800 |
|
13 |
智能控制技術 |
460303 |
對口 |
全日制 |
3年 |
理工類 |
13800 |
|
14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
500606 |
對口 |
全日制 |
3年 |
理工類 |
12800 |
|
15 |
大數據與會計 |
530302 |
對口 |
全日制 |
3年 |
文科類 |
12800 |
|
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5年2月21日